编者按: 本文发表于2016年2月,4年之后,重读此文,依然能给我们很多启发。
近几年来,在美国的华人维权意识大大提升,掀起了好几场较大规模的反对歧视运动。其中有两次与黑人的权益有关。一次是关于大学录取中“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照顾黑人学生政策的争论,另一次就是关于华人警官梁彼得误杀黑人青年格里的案子。这两次情况都让华人陷入某种纠结的状况:一方面,同为美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华,黑两族族本该互助而不是互斗。黑人群体在社会和经济方面更加弱势,与他们斗实在不能理直气壮。而他们在政治和组织上又比华人强得多,与他们结盟比冲突更有利。另一方面,双方的利益确有冲突。那么为了社会公义,是否华人就应该单方面放弃,让步?这种纠结引发了华人内部的很大争论,显著影响了群体行动的有效性。所以,厘清华人,黑人两族的关系和我们的战略,对于华人维权的进一步推动是很重要的一环。本文就此问题谈些个人看法。
事先声明:本文中很多论点系基于作者有限的个人体验而不是统计数据,而且不一定“政治正确”。我的目的只是抛砖引玉,发起这个讨论。读者可根据自己的立场和经验自行判断,各抒己见。
诚然,华人和黑人都是美国社会的弱势群体。但两者的处境存在着巨大区别。华人往往对黑人受到的歧视了解不深。我们觉得,美国的法律保证了种族平等,而种种政府和机构的政策又明显照顾黑人。所以对他们“哀其不幸”少于“怒其不争”。问题是,咱们华人除了基于个人体验往往把黑人与贫穷和犯罪连在一起以外,并没有基于历史的歧视观念。但是白人就不一样。在白人圈里呆过就会知道,很多(不是全部)白人现在还是把黑人看成劣等民族,不愿与他们为伍。黑人在成长的每一步都面临着额外的障碍。这种处境,对于崇尚个人奋斗,相信“美国梦”的华人移民来说很难理解。
而华人所面对的歧视不是历史性的(一百多年前的排华历史与二十世纪,二十一世纪以技术移民为主体的华人群体关系并不大),而是文化上的。作为新移民,华人携带着母国博大悠久的文化基因,大至社会观小至为人礼节都有自己一套。在白人圈子里就往往被“另眼相看”。在学术界,高科技行业等移民普遍的地方还好,但在传统中白人聚集的地方如军方,政界,高级生意场上,华人要“融入”就不那么容易,对于“玻璃天花板”的感受也就更深。而且,因为母国的联系,在敏感领域里华人也不被信任,甚至被冤枉。这些不光是新移民的一代的遭遇,我们的子女也面临同样的壁垒,尽管程度上也许好一点。
所以,华人与黑人都受到歧视,但这两种其实很不同,一个是历史和观念上的,一个是文化上的。而且这两种歧视虽然都是社会不公,但其意义不一样。黑人的弱势是绝对意义上的。黑人种群的贫穷,缺少教育,犯罪率高,是对于美国社会的安定繁荣和基本价值的威胁。而华人的社会经济地位不比任何种群差。所谓的歧视是说华人的影响和成就与其努力和才能不相符,是相对意义上的。华人所受的歧视只有自己有深切感受,而在其它种群看来没有明显的表象,更谈不上威胁了。除了法律的要求之外,如果一个公司要增加照顾黑人员工的力度,那么其动机是社会责任感(或者是如此的形象),和对人权,公正等理念的认同。而如果它要更加关注华人员工(根本谈不到照顾),那其动机则是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才能和潜力,改善公司的“底线”。
而另一方面,华人与黑人的关系也并非“同盟”或“敌人”那样简单。在华人聚堆的工作如高科技,华尔街等,同级别的黑人雇员很少(目前每年毕业的理工科博士中只有5%是黑人)。对于大多数华人来说,对黑人的了解限于报刊和街头,而不是职场上或朋友间的。不管对黑人有没有歧视的心理,至少在华人谈到“融入主流”,“入乡随俗”等观念时,是不把黑人当成主流的一部分的,而只有在谈到贫困,社会公正等话题时才会涉及黑人。反过来,黑人对于华人和亚裔虽然不敌对,但也没什么重视。他们也许把我们看成和白人一样的“压迫者民族”,也许认为黄种人比他们还要“劣等”,但不会把我们看成他们一伙的。不少工作单位都有黑人联谊会和亚裔联谊会。据我所知,两者的关注和兴趣都很不一样,彼此合作和交流的意愿都不强。
既然华人和黑人的处境有很大不同,相互关系也很淡漠,那么在反歧视的努力中,双方的关系又如何呢?首先应该说,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的黑人民权运动,给了在美国的华人巨大的益处。它不但树立了“不管肤色种族,人人平等”的理念,同时也建立了一套检测和维护种族平等的平台。对普通人来说,最重要的可能是单位根据平权雇佣法(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建立的投诉机制。如果你感觉到种族,性别歧视,就有权向这个机构投诉。单位必须进行调查,告知你处理结果。而单位里的每个主管都有责任报告他所知道的歧视事件,不管是不是在他的部门。当然这个机制不能阻止形形色色的隐性歧视,但毕竟提供了一个last
resort的渠道。另外,政府还要求各个机构公布有关的种族比例数据。咱们关于亚裔申请大学遭受歧视的说法,很大程度上就是基于这样的数据。对于这些得益,咱们应该心存感激,而且在反对歧视的同时不要挑战这些民权运动的成果。但另一方面,黑,华两族的诉求有很大不同。黑人要的是照顾,是对历史上歧视的补偿。华人要的是真正的种族平等,是每个人努力争取成功的机会。这两者往往造成不可调和的状况。如在大学录取问题上,虽然在我看来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平权法案”对黑人的照顾而是大学为了白人学生占多数而对亚裔学生设限,但是亚裔争取自己权益的努力不可避免地会触及黑人学生的奶酪,引起两者间的利益冲突。在最近梁警官的案子中,两者间的冲突就更难避免了。
华人在维权努力中应该怎样处理与黑人族群的关系呢?其实,咱们不必太纠结。目前在别人看来,华人并不是一股值得重视的政治力量,还谈不上盟友还是对手的问题。虽然在历史上黑人华人曾经并肩作战,但过去一二十年里华人的种种维权活动,从未得到过黑人的集体支持。而很多华人积极参加的反对加州SCA5(允许在大学录取中考虑种族因素)的努力肯定是得罪了黑人和西裔,至今却也没有什么明显的恶果。所以,我觉得咱们应该个案考虑。利益一致时就联合,冲突时就单干,是目前最好的做法。当务之急是壮大华裔的力量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否得罪别人在长远上不是那么重要。
另一方面,咱们应该多向黑人学习。他们毕竟有几十年反抗歧视的经验,而且这几十年成就巨大(从五十年代不能使用同样的饮水器和公车座位,到今天入主白宫),不能不服。我觉得该学习的主要有两点。一个是警惕的心态。咱们华人一般碰到不顺的事情会先检讨自己:是不是有做得不对,或者努力得不够的地方,自己应该怎样改进。觉得有歧视了还要反复问证据够不够。证据够了也不是起来反抗而是用自己更多的努力去弥补歧视带来的不利。而黑人就不同。凡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发生,先假定是歧视的结果,斗起来再说。例如法律规定服刑的犯人不能投票。因为犯人中黑人比例很大,所以这就是剥夺黑人投票权的恶法。规定吸毒者要判刑,因为惩罚的大多数是黑人,所以也是歧视性法律。在工作单位也一样。黑人雇员有不满意,组织上一定会出来帮着说话,不管具体是谁有理。第二点是:他们从不求面面俱到。什么问题都frame到对他们最有利的语境,对于怎么用词,是否公允从来不纠结。例如这次梁彼得的事,街上黑人的标语就称梁为murderer,killer。纽约州的黑人议员Barron也公开宣称要给梁最严厉的惩罚,说“He
took a life recklessly and
senselessly”。据纽约时报报道,好几个黑人组织在梁被定罪后表示支持,认为这是对于“对黑人施暴”的清算和正义伸张。没有人考虑华人的感受。而且,咱们华人在讨论梁的问题时,时刻不忘承认(或强调)梁也是有严重过失,甚至罪行的,只是定罪量刑是否过重的问题。对比一下黑人在弗格森事件示威时,有哪个黑人提到过被杀的布朗涉嫌抢劫杂货店,并与警察缠斗?在这两点上,这两个族群的行为反差是相当大的。当然,华人黑人的地位也不一样。华人大多数受过理工训练,“理性”爆表,“狼性”不足。另外黑人已经是社会底层了,不会失去更多。而华人则更加患得患失。但不管怎样,研究一下黑人的奋斗史,他们的策略和相关的后果,对于了解美国这个社会,了解我们的策略选择还是很有意义的。其实美国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各个利益方都有话语权。所以,谁都没有责任去做到面面俱到,照顾各方利益,体现全面的公义。从自己的利益和自己的角度发声就可以了。别人的利益他们自己会维护,而社会公义会在各方面的博弈中得到实现。所以我觉得黑人的做法也是无可厚非的。
从几次华人维权的经验看,一事当前,华人内部的争论都很大。本文讨论的如何与黑人相处的问题也是争论的热点之一。这当然是好事;更好的见解和点子来自理智,尊重事实的争论。但是另一方面,不要让争论影响了行动。在我看来,目前美国华人最大的问题不是方向,策略的错误,而是大众参与行动的意愿和能力。如果对运动的不同意见成为了不加入行动的理由,那就是得不偿失了。所以在种种意见,分析,看法面前,咱们每一个人除了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结论之外,也该重视大方向。只要大方向对头,即使细节上有不同意的地方,也该积极参与进去,先建立起一个运动的平台和潮流。这样,咱们华人才能形成一股让人重视的力量,才有谈“同盟还是对手”的本钱。
资料来源: http://blog.creaders.net/user_blog_diary.php?did=MjQ5Mz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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